发布日期:2025-05-03T14:36+08:00
石河子市气象台2025年5月3日14时36分发布冰雹橙色预警信号:目前石河子垦区北部有强对流云团发展,预计未来6小时垦区局地可能出现冰雹天气,注意加强防范。
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,并可能造成雹灾。
1、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工作;
2、气象部门做好人工防雹作业准备并择机进行作业;
3、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;
4、驱赶家禽、牲畜进入有顶蓬的场所,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;
5、注意防御冰雹天气伴随的雷电灾害。
发布日期:2025-05-03T14:25+08:00
石河子市气象台2025年5月3日14时25分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:目前石河子垦区北部对流云团发展,预计今天午后至傍晚垦区将有雷电活动,局地出现大风、短时强降水、冰雹等对流天气的可能性较大,注意加强防范。
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,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。
1、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;
2、密切关注天气,尽量避免户外活动。
发布日期:2025-05-03T09:08+08:00
石河子市气象台2025年5月3日9时8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:目前安集海至石河子市沿线已出现5到6级偏西阵风,局部达7级,预计今天白天大风仍将持续,请做好防御工作。
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,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,或者阵风7级以上;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,平均风力为6~7级,或者阵风7~8级并可能持续。
1、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;
2、关好门窗,加固围板、棚架、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,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,遮盖建筑物资;
3、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,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;
4、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,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、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;
5、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、草原等防火。
发布日期:2025-05-03T03:24+08:00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5年5月3日3时24分将沙尘暴黄色升级为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:目前和田地区、阿克苏地区、巴州的局部区域已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强沙尘暴,预计目前至3日夜间,上述区域和喀什地区、吐鲁番市、哈密市等地的部分区域仍有强沙尘暴,请加强防范。
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(能见度小于500米),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
1、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应急工作;
2、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、水上等户外危险作业;
3、机场、铁路、高速公路等单位做好交通安全的防护措施,驾驶人员注意沙尘暴变化,小心驾驶;
4、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,户外人员应当戴好口罩、纱巾等防尘用品,注意交通安全。
发布日期:2025-05-03T01:52+08:00
石河子市气象台2025年5月3日1时52分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:目前石河子东大塘近1小时累计降水量20.3毫米,预计未来降水仍将持续,需加强防范。
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,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。
1、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;
2、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,暂停户外作业;
3、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、停业,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、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;
4、做好城市、农田的排涝,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。
发布日期:2025-05-03T00:37+08:00
石河子市气象台2025年5月3日0时37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:目前石河子垦区大部出现降水,预计降水仍将持续,安集海至石河子市沿线及南部山区的部分地方累计降水量将达24.1毫米以上,需加强防范。
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,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。
1、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;
2、学校、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,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;
3、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,确保安全;
4、检查城市、农田、鱼塘排水系统,做好排涝准备。
发布日期:2025-05-02T21:38+08:00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5年5月2日21时38分将大风蓝色升级为大风橙色预警信号:预计2日夜间至3日夜间,北疆大部、东疆和南疆西部先后有7级左右西北风,南疆东部有7级左右偏东风,阵风9~10级;风口风力11~12级,阵风13~14级,请加强防范。
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,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,或者阵风11级以上;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,平均风力为10~11级,或者阵风11~12级并可能持续。
1、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工作;
2、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、停业,人员减少外出;
3、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回港避风,加固港口设施,防止船舶走锚、搁浅和碰撞;
4、切断危险电源,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,遮盖建筑物资;
5、机场、铁路、高速公路、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,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、草原等防火。
昌吉回族自治州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乌鲁木齐市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克拉玛依市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吐鲁番市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塔城地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阿勒泰地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阿克苏地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